8月14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我省检察机关今年1月至7月共办理环境资源类案件1659件,依托办案促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守护碧水蓝天净土、护航美丽河南建设。
在办理的案件中,检察机关依法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15件166人,提起公诉373件680人,办理自然资源领域民事诉讼监督案件80件,办理涉环境资源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17件,立案办理生态环境与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74件,制发检察建议585件,监督清理黑臭水体107处、固体废物2.9万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明确“人民检察院应当加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强化检察监督”,赋予检察机关运用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更重的责任。
今年3月,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检护生态”专项行动,聚焦大气环境污染、危险废物违法犯罪、生态环境领域公益损害等重点领域,统筹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融合履职,一体推进惩治刑事犯罪、纠正民事侵权、促进依法行政、修复公共利益,以专项监督助力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环境保护治理。
省检察院专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了推动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污水收集处理问题治理、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打击机动车尾气排放违法违规活动、监督生态环境领域公益损害行为、促进生态环境领域行政争议法治化实质性化解等6个方面监督办案重点任务。
在省检察院统筹指导下,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紧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线索移送、同步审查、结果反馈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同时,依托“府检联动”机制,各级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审判机关加强协同配合,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治理,推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生态环境执法司法保护体系。
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检察机关将以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为契机,持续深化“检护生态”专项行动,做实生态检察工作,守护好绿水青山,为美丽河南建设贡献更多检察力量。(全媒体记者 吴倩 通讯员 李昀芝 王二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