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典校准“标尺” 用法治守护绿水青山-新华网河南频道
2026 08/02 06:48:52
来源:河南日报

以法典校准“标尺” 用法治守护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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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法典”)即将于8月15日正式施行。8月1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十九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关于废止《河南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等四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审查批准了郑州、开封等十七个设区的市修改生态环境法典涉及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为推动法典落地河南,建立健全契合我省实际的地方生态环境法规体系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石。

  上下协同

  对标法典“全面体检”

  生态环境法典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这部厚重法典是30多部生态环境法律、100余件行政法规、1000多件地方性法规等的“集大成者”,构建起统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绿色低碳发展的完整法治框架。

  为全面衔接法典,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我省第一时间启动了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工作。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此次法规清理工作,专门成立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联动省生态环境厅等法规实施部门及17个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上下贯通、协同联动,统筹推进法规清理工作。

  逐部过筛、逐条比对……集中3个月时间,我省综合运用“人工+大数据”对比等方式,对全省616部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开展了一场“全面体检”,257部省本级法规中梳理出与生态环境法典密切相关的法规87部。

  底数清了,路径也就明了。随后,经分层分级会商、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论证修改,形成了法规立改废释整体清理处置意见。

  “打包”提速

  打通法规衔接堵点

  此次清理不搞“大而全”,而是瞄准全国人大明确的5项清理重点,聚焦与法典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的“三不”问题精准发力。

  省级层面,废止4部、修改19部。其中,《河南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等4部法规因制定时间较早,相关上位法已作出更系统完备的制度规定,无继续施行必要,予以废止;《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19部地方性法规,存在立法依据应调整、监管职责需匹配、监管标准待统一、法律责任不衔接等问题,亟须对标法典进行修改。

  设区的市层面,修改115部。各地结合实际,对与法典精神不符或存在制度冲突的条款进行一致性修改。

  此次针对百余部法规的清理,我省采取“打包”模式,用一个决定修改19部省本级法规、一个决定废止4部省本级法规、17个决定分别清理各设区的市相关法规,既节约了立法资源,又缩短了时间,确保在法典实施前圆满完成对标衔接。

  注重统筹

  为生态环境保护护航

  加强餐饮服务业布局统筹,从源头防范化解餐饮油烟扰民问题;细化无证排污和违规排污的处罚幅度;水污染治理压实黑臭水体调查责任……此次清理不仅接“天线”,更接“地气”。一条条回应群众家门口“关键小事”的修改条款,将法典的宏观要求转化为群众可感可及的法治保障。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法规清理绝非一蹴而就,而是健全地方生态环境法规体系的新起点。统筹立改废释全链条,我省拟新制定南水北调工程管护及供水条例、移动源污染防治条例、绿色低碳转型促进条例等11部法规,持续为生态环境保护保驾护航。同时,将加强宣传贯彻解读,做好法典落地的“后半篇文章”,以刚性制度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让法治的力量渗透进每一次呼吸、每一寸土壤,成为大家的幸福日常。记者 陈小平 实习生 张椿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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