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严查大型货车违法上高架
为进一步规范高架桥快速路区域交通秩序,强化我市四环内(含四环)区域重点车辆违法驶入高架桥快速路治理,最大限度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郑州交警持续开展大型货车违法上高架桥等专项整治行动,切实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交警十三支队坚持严查严管态势,显性用警,加强路面巡逻防控,加大重点部位、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巡逻管控力度。10月份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1113起。其中,大型货车违法上高架255起、大客车违法上高架34起、摩托车违法上高架89起、非机动车违法上高架326起、其他409起。
10月25日11时45分,一辆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沿南四环高架桥由西向东违法上高架桥行驶,严重影响道路通行。接到群众报警后,交警十三支队民警立即进行调查,由于举报视频模糊,无法确定车牌号,该支队立即联合案侦支队,排查出车辆车牌号为豫A5×××E挂,该挂车所有人为新密市亚新道路运输有限公司。民警准备电话通知对方前来接受处理,但是其电话始终无人接听。交警十三支队立即安排民警前往新密市,通过重点车辆排查后联系到车辆所有人,后又联系到车辆驾驶人刘某某。
得知车辆在新密市牛店镇附近,民警立即将前往该处与驾驶人汇合,固定初步证据,基本确定刘某某是该车违法上高架的驾驶人。
通过询问、调取监控视频录像、群众提供的图片等资料,民警最终确定违法驾驶人就是刘某某本人。在进行权利义务告知后,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的行政处罚。薛某某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保证今后遵守交通法规,坚决不再驾驶货运车辆上高架桥行驶了。
11月3日22时30分,民警沿南四环高架路由东向西巡逻至紫荆山路段时发现豫A8×××N大型货车违法上桥,民警立即对车辆进行全方面检查。随后,民警向驾驶人详细解读了相关法律条款,并耐心讲解了大型货运车辆在高架上行驶易造成的危害。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100元处罚,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民警要求驾驶人就近下高架路桥,消除违法状态。
郑州交警下一步将根据交通违法规律特点,围绕大型货车、渣土车等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科学调整警力,优化勤务安排,加大查处密度,并通过成立重点违法行为查处执法小分队,采取动态巡逻执法、固定岗执法相结合,集中打击与日常查处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加强22时至24时、凌晨4时至6时的巡逻频次,提高用警效率和路面见警率、管事率。以情报引领勤务,科学安排、动态调整路面勤务部署,加大路检路查力度,落实网上、网下结合的巡控机制。强化巡逻管控,将警力向车流密集、事故多发路段倾斜,加大重点时段的巡逻频次。加强执法管理,全力保障道路交通畅通,维护市民出行安全。(记者 刘德华 张玉东 通讯员 崔凯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