芡实生长出的果实因形似鸡头状,又被称为“鸡头米”,眼下正值新鲜“鸡头米”上市时节,河南省潢川县大街小巷到处都有“鸡头米”加工和销售的情景,“鸡头米”在当地可谓家喻户晓。
“我从小就有个梦想,等长大了学到本事,带着家乡的乡亲们一起致富。”潢川县张集乡返乡创业青年刘先勇说。这位“80后”青年在外打拼多年,敏锐地捕捉到家乡芡实种植的发展机遇,刘先勇毅然踏上了返乡创业的道路。
返乡创业期间,刘先勇承包了100亩土地用来种植芡实,并成立河南亿咪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带领群众不断学习芡实种植的新技术。在公司成立初期,如何开具发票?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涉农税费优惠政策有哪些?成了困扰创业青年刘先勇的难题。
潢川县税务部门工作人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积极走进河南亿咪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田间地头,主动开展上门辅导,“一对一”为公司负责人讲解税惠政策,现场解决公司发票开具、纳税申报等涉税疑虑,为公司和农户在种植、采购、加工、销售、物流全产业链环节提供一系列贴心涉税服务,切实解决潢川县芡实种植户的“后顾之忧”。
“得益于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等惠农税费政策,公司在发展时获得了更多的资金支持,帮助我们不断扩大生产规模、更好对外发展。”刘先勇说。目前,在刘先勇的带动下,潢川县芡实种植规模扩大到了2000余亩,亩产在400至600斤,带动周边群众稳定增收的同时,实现了企业、村庄与农户之间的多赢。
下一步,潢川县税务部门将继续立足税收职能,以税惠企、以税助农、以税兴农,全力落实各项惠企助农税费优惠政策,用税收的温度和力度促进当地芡实种植更好发展,助力群众走稳增收致富路,绘就特色农产品好“丰”景。(河南省税务局 高凤茹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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