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
任命:
王小平同志为河南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申延平同志为河南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周斌同志为河南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刘金山同志为河南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李自民同志为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刘继标同志为河南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张越同志为河南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王一鸣、陈彦方同志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吕海波同志为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决定任命:
张国伟同志为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陈向平同志为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厅长;
张然同志为河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
赵庆业同志为河南省财政厅厅长;
张建慧同志为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厅长;
徐强同志为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宋虎振同志为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免去:
朱清孟同志的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吴丽鸣同志的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工委副主任职务;
彭晓东同志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苏进平同志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实施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马献钊、赵建祖同志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郝剑、袁博同志的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自民同志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决定免去:
刘世伟同志的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职务;
王东伟同志的河南省财政厅厅长职务;
张兴辽同志的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厅长职务;
李卫东同志的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厅长职务;
申延平同志的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厅长职务。
(郑报全媒体记者 董艳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