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补助资金、高速通行费差异化优惠、油价补贴、减免税费……5月30日,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该厅联合省财政厅出台交通运输行业助企纾困十条政策措施,助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受出行需求减少、防疫支出增加等影响,交通运输企业经营受到较大冲击。按照我省“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交通运输、财政两部门推出十条助企纾困政策措施。
据了解,我省将通过成品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省级专项补助6000万元,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复工复产进度、交通项目投资完成比例、客货运周转量等因素,切块拨付到位。在继续执行现有绿色通道、跨区机收车辆免收通行费政策的基础上,实施高速公路通行费差异化优惠政策,即从6月1日至8月31日,对纳入“四保”白名单企业的自有客货运车辆和承担为“四保”企业物流运输服务的车辆,通行我省境内高速公路,给予通行费20%优惠。
我省将安排油补资金,对农村客运企业和符合条件的出租车、城市公交企业进行补贴;对国家公交都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给予奖励。同时,增加车购税补助规模,重点支持公路、水路和综合货运枢纽、集疏运体系建设、灾后重建项目等。加大税费减免力度,对交通运输领域执行“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将范围扩大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2022年免征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今年6月底前,我省交通运输行业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力争全部退还到位,增加小微企业的资金流动性。
滴灌“中小微”,离不开金融活水支持。我省提出,对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中小微物流配送(含快递)企业提供专项再贷款支持,利率1.75%。对2021年7月1日以来贷款到期但还本困难的道路客货运、出租、驾培、维修等交通运输领域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金融机构通过续贷、展期等方式,给予临时性延期还本安排。
此外,实行营运车辆年审业务“延期办”。对营运车辆逾期未年审的,统一延长3个月办理期限;延期办理期间,对营运车辆未年审的不予处罚。
此次措施涵盖财税、金融等多方面,涉及政策面广,协调落实工作量大。我省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梳理行业发展难点、堵点,把握好政策时效性,及时跟踪研判行业企业恢复情况,出台有针对性的专项配套支持政策,确保政策有效传导至市场主体,支持企业纾困发展。(记者 宋敏)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受出行需求减少、防疫支出增加等影响,交通运输企业经营受到较大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