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打破户籍身份档案限制 鼓励人才向一线流动
本文来源: 郑州日报 2021-10-27 09:24:19 责任编辑: 王海霞 范作言 作者: 李娜

河南:打破户籍身份档案限制 鼓励人才向一线流动

2021-10-27 09:24:19 来源: 郑州日报
摘要

 职称初定、乡镇及以下单位硕士研究生考核认定中级职称,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职称初定、乡镇及以下单位硕士研究生考核认定中级职称,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10月26日,记者从河南省人社厅获悉,该厅印发《关于完善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职称初定,将进一步畅通申报渠道、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效能。

  我省将进一步打破户籍、身份、档案等限制,凡在我省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聘用(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属地(注册地)管理原则,均可通过所在单位申请职称初定。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也可按照属地(注册地)管理原则,在当地自愿参加职称初定,与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平等待遇。

  初级职称(员级、助理级)、博士研究生初定中级职称、乡镇及以下单位硕士研究生考核认定中级职称,全面采用考核认定、考试等方式进行,不再采用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的方式。

  我省规定,博士研究生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可直接初定中级职称,其中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鼓励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硕士研究生到乡镇及以下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可考核认定中级职称。取得的中级职称限在乡镇及以下单位聘任。流动到县(市、区)及以上单位,应进行职称转评,任职年限可累计计算。

  职称初定、乡镇及以下单位硕士研究生考核认定中级职称,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推进职称信息化。完善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备案,提供便捷化服务。改革以往一年开展一次职称初定的惯例,各地、各部门和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可结合实际,自主决定开展职称初定的时间和批次。(记者 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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